摘 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根本目的都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0%以上的成员必须是农民,作为涉农参与度很高的经济实体,对带动农民致富,调整农业结构,推进产业发展作用明显。本文就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历史、现状进行了调研,结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和工作实际,分析农业综合开发参与、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困难,提出探讨性建议,也为农业综合开发如何进一步发挥支农富农作用作出思考。
主题词:农业综合开发 支农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颁布的第一个实施年,该法实施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专业合作社这一经济纽带引导农民遵循市场规律、把握产品信息、规避市场风险,自发地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改变过去那种单个、粗放、无导向生产经营为以市场信息为引导的集约规模化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新的课题,针对合作社这种具有法人资格的新经济实体,农发工作如何切入,怎样扶持引导、帮助其发展,更好地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笔者带着问题走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农户,拜访与合作社有关联的各职能部门,初步了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依据农发政策,结合农发工作实际,就农业综合开发参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以下探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特点及取得的效果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特点
1、截止2006年底,恩施市具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雏形的组织3 1个(其中专业合作社5个,专业协会2 4个,农民经纪人2个),其登记情况如下: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有7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4家。从产业情况看,烟叶产业4个,茶叶产业6个,魔芋产业7个,畜牧产业5个,药材产业5个,果蔬产业4个。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2 11 9 6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 2%。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四种类型:以本地资源为优势,因地制宜组织生产,形成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型专业合作社,如芭蕉茶叶专业合作社等;以加工为纽带,实行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加工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峰岚板党有限公司;以流通为重点,设立销售网点,销售地方农产品的流通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板桥镇蔬菜生产营销协会;以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为主的服务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红土魔芋专业协会等。
2、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特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方式灵活多样,但无真正属于农民自己创建的合作社。一是由乡(镇)政府倡导,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干部牵头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恩施市茶叶协会,是由芭蕉乡政府牵头,将种植大户和科技能人组织起来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共有会员3000多人,茶叶生产厂家84家。近几年来着手解决了如公平税赋、控制农残率、拓宽市场等带共性的问题,有效地促进了茶农增收和茶叶产业的发展。这类专业合作社是当地政府为发展特色主导农业产业,依托行政力量,解决农民缺乏资金、技术、人才和经营经验而组建成立的。二是由龙头企业牵头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崔家坝镇刘家河魔芋互助组由恩施龙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领头创办,会员60个。通过协会,公司对农户的土地参照当地土地年收入实行自愿平等的租赁,农户对公司出劳力,市场经营风险由公司承担,使农户的土地收入年平增长200元。这类合作经济组织多由扎根农村、信誉较高的企业领办,其兴办的协会在筹集资金、提供技术、开拓市场方面有明显的优势。三是由农民专业大户或“能人”牵头兴办的专业合作社。如以红土高岭药庄为龙头的专业合作组织,是由该市供销社下岗职工吴志国发起创立的,迄今共发展会员200个,该公司通过“农户+基地+企业”的经营模式,向种植户统一提供种子、肥料、技术指导及农药机械,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实行定单农业,带动参合农户人平增收500元,得到广大种植户的拥护和支持。这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是农民既不承担生产风险,更不承担任何市场风险,增收比较稳定。
(2)组织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技术实力不断增强,农户增收效果明显。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最少的有45个,成员最多的有3000个,从其发展趋势看:从最初的单纯技术合作,逐步发展到融技术经济合作为一体,由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发展到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以其经济技术实力为保障,发展特色主导农产业,带动农民增收。如三河畜禽养殖协会由最初的凤凰头养殖中心,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拥有会员400多个,下辖年产饲料20000吨的饲料厂、商品鸡养殖基地四个、牲猪养殖基地三个,成长为集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经济实体化专业合作社。
(3)合作水平由低到高,区域特色初步呈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农业结构特点和产业特色开展经营活动,区域化特色明显,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为纽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专业产销大户为核心,广大农民为基础,农工贸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格局。从合作内容上看,已由单纯技术服务向原料供应、产品加工、销售等综合一体化服务转变。从合作空间上看,已由过去的血缘、亲缘、地缘内农户之间的合作逐步转变为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实行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的的横向合作。
(4)发展速度快,运作不规范。近年来,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很快,但真正办成实体型、紧密型,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能够按《合作社法》规范运作的不多,有共同资产、有经济实体能进行企业化运作,与会员联系紧密,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能实行二次分利的更少。
(二)取得的效果
1、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作与联合,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规模小的农户组织起来,按照市场需求进行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解决了农民难以走进市场的问题,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
2、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由于受传统种植习惯和生产模式的影响,农民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不够重视,优势产品的推广及新技术的运用一定程度上受到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其灵敏的市场优势,引进新品种,向会员传授技术知识,提供科技和信息服务,提高了农民生产水平的科技含量和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如红土魔芋专业协会,为解决本地“清江花魔芋”品种老化问题,从云南引进了高抗病新品种“株芽魔芋”试种,目前长势良好。同时,协会还推广了沼液施肥200亩,推广地膜覆盖栽培4500亩,建立“绿色富硒”标准示范基地5 0亩。
3、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由于长期受小农思想的影响,农民普遍存在小富即安的心理,加之缺乏信息、技术和经营意识,很难找到致富的方向和门路。近几年来,我市遵循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拉动的原则,围绕“富硒、绿色”做文章,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信息灵敏优势,使农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通过合作社成员“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加速了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我市已形成六大特色农业板块经济基地,即10万亩烟叶,10万亩茶园,10万亩魔芋,18万头草食牲畜,6.6万亩中草药,16万亩商品蔬菜。
4、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后,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通过科技服务、销售服务、加工服务和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开拓,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商品率和附加值,增强了农产品的品牌效应、规模效应。
二、农业综合开发参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困难
1、政策性困难。当前合作社正处于向规范化经济实体的转变过程中,其组织结构松散、制度不健全、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弱,与现行农发项目政策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土地治理项目与产业化经营项目具有相对独立性,两种项目的有机结合程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脱节现象,因不具备认证资格、资产、财务规模小的合作社无法参与农发项目建设;二是产业化经营项目对企业要求较高,无论是资产规模、财务状况、抵押物,合作社均达不到要求,其申报项目的可能性小。
2、现实性困难。农业综合开发参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提是专业合作社的依法登记设立,但因种种原因合作社的登记设立工作严重滞后,致使农综开发参与扶持工作无法进行。今年7月1日《合作社法》才实施,该法虽从合作社设立、登记、成员、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相关规定,但相关细则未出台,如《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非货币资产出资入股的评估计价(特别是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计价)、可分配盈余的方式等。我市合作社登记率仅13%,纠其原因:一是因为各级政府对有关法规政策宣传深度不够,未深入基层,未做到家喻户晓,农村经济组织、农户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因历史沿革和部门利益影响,政府各部门在合作社设立登记过程中配合不强,《合作社法》出台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一女多夫”的管理局面,管之者重,生之者寡。三是因合作社法规刚出台,众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重视不足,有麻痹思想,没有按照《合作社法》进行登记管理,合作社内部结构不严密,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社员凝聚力不强,其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3、操作性困难。目前,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数只停留在提供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层面上,只有少数开展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无法与那些已经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农口龙头企业抗衡,其项目申报中存在明显劣势。按照现有的农发政策,合作社无法拿出可信的可抵押资产借出农发有偿资金。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参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1、土地治理项目参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依据国家支农政策的调整及农村新兴事物的出现,适当调整农业开发政策,是合作社参与农发项目建设的政策前提。具体为土地治理与产业经营要有机结合,特别是在土地治理项目中有意识的引入合作社,以当地政府为实施主体,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以合作社为实施主体,通过农业措施和科技措施的实施,改良土壤状况,购买和推广种植优势农产品,解决农产品储藏保鲜问题,对农民进行农业技能、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培训等:通过购置仪器设备,帮助合作社建立土壤分析改良、农产品病虫害防治、农产品市场分析等设施。从而达到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素质提高、合作社抗风险能力增强的效果。
2、产业化经营项目参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1)扶持中小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依据成员数,资产规模,连续经营状况及二年平均业绩(产值及利润)核定。可适当降低项目申报门槛,同时降低自筹资金份额,还是采用有偿与无偿资金结合的方式,但可提高无偿资金比例,参照现有的低占用费或无占用费的方式。用于农民购种子、肥料或圈养牲畜等,借款时间可适当缩短,用以推动小型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扶持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参照农发投资参股项目的办法,选择符合要求的合作社进行扶持。由县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对农发资金进行管理,“只参股,不控股”,参与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帮助企业建立适宜的企业收益分配制度和农民社员收益保障制度,监管国家股收益并负责回收国家股本,并适时从投资参股企业退出。
(3)每年列支部分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抗风险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合作社,专向资金来源可从历年回收的农发资金占用费和中央财政按比例增加的农发资金中解决,扶持方式采取有偿资金,适当放宽偿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