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财政网:恩施市财政局主办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网管信箱
 当前位置>>
 

加大投入 强化管理 提高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水平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07-08-14 20:10:52
加大投入 强化管理 提高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水平
恩施市财政局

恩施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是国家级的贫困县级市。2006年全市完成财政收入48354万元;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2039  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 45.6%;完成工商税收 12943 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58.7%。上级补助收入45637万元(含上级专款11986万元),全市总人口78万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17349人。近年来恩施市围绕建立地方公共财政框架,加大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工作力度,先后实施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改革,财政管理逐步加强。2006年全市财政支出7050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8397万元,财政改革工作在全省财政改革综合考评中排名第8位。按照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
一、探索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是适应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现状,切实保障政法部门正常运转的迫切需要。从我市来看,经济发展水平低,财力弱,核拨的政法机关公用经费相对比较低,根本无法保障政法机关执法的资金需要。我市2005年机关公用经费标准每年人均只有3500元左右,很难维持机关正常运转。政法部门作为基层政权的特殊部门,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繁重任务,工作经费存在不足,较难维持其正常运转,不得不用罚没收入来弥补办案经费的不足。为此,必须采取非常措施给予经费保障,才能确保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政法机关正常工作必须的经费是非常必要的。
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和经济发展状况,于2005年开始建立了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2006年在以前年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政法部门预算,对政法部门经费给予必要的保障。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试点推广,建立保障机制。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政法经费保障给予了高度重视,及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政法机关履行职责创造了必要条件。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政法机关不再经商办企业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后,市委市政府特别关注政法经费保障工作。2005年以来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建立了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在保障经费限额内对政法部门实行部门预算,核定各项经费支出。
2、明确原则、统一标准、实施部门预算,在建立县级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中坚持了三条原则:
一是加大投入,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政法部门的装备经费及主要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预算予以优先保证。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科技强检”为重点,贯彻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要求。保证行政政法机关政策性增资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足额安排公用经费,保证行政政法机关正常运转。尽财力可能安排“科技强警”、“科技强检”资金,2006年公、检、法、司安排经费4498万元,人均6.43万元。其中公安安排3284万元,人均7.4万元;检察院安排418万元,人均5.36万元;法院安排589万元,人均4.75万元;司法安排207万元,人均3.83万元。
二是收支脱钩,确保基本需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各单位按规定收取的各项非税收入,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金库,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落在实处,实行收支脱钩。特别在对政法系统执收执罚行为的管理上,严格收费项目的监管,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严格收费票据管理;严格银行账户管理;严禁私设收入过渡户;认真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确保所有罚没收入、行政行收费及预算外收入全额缴入专户或金库。加强政法系统规范执法的宣传和监督,加强对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等行政不作为行为的监督。将政法机关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核定的标准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政法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需要,不留缺口。严格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支,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加强政法部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三方面进行规范,统一标准。2005年以来恩施市按照“收入全额上缴”、“支出定额核拨”、“预算内外资金统筹”、“收支彻底脱钩”的思路对公检法司编制了规范性的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彻底取消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支挂钩和返还的做法,根据我市财力情况,市财政对全市政法系统实施了“四个优先”,基本保障了其经费需要。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对个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统一核定,直接打卡发放到个人。优先保障政法公用经费。2006年,部门预算对公检法司的公用经费支出定额管理。优先保证政法项目支出。对于政法系统2006所需的办案经费、警用器械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列入项目支出,按全年工作需要分别不同情况并结合上级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予以优先。基本上保障了政法部门的工作需要,优先保障政法资金调度。在全市资金调度极为紧张的前提下,对政法系统资金调度予以优先。其它必须保障的开支经费。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或人事、财政部门共同出台的津贴、补贴和活动经费政策,医疗保险金,地方出台的津贴、补贴政策按实核定;对在押人员给养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是搞好配套政策衔接。为确保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规范运作,还制定了一些配套政策。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政法委负责督促政法部门做到依法行政,既不乱收乱罚,又做到应收尽收、应罚尽罚。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政法部门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依照《违反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做好实施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与全面实施部门预算改革的衔接。将政法机关编制内人员经费纳入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按预算进度予以拨付,根据项目进度和财政收入入库进度适时拨付装备及基础设施等项目经费。财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对政法部门的经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二)初步成效
1、“三乱”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人民群众满意。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后,政法部门不再为办案经费发愁,有效遏制了“三乱”行为,促进了司法公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第一,政法机关不再以罚没款为目的,基本杜绝了过去为了筹集经费以罚代法,降格处理的行为,从根本上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第二,政法机关过去四处借款、八方欠账、处处拉赞助的行为基本上得到了遏制,有效地阻断了政法机关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非正常联系,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同其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或个人都保持同样且适当的距离,避免利益联系和情感联系,促进了司法公正,政法机关的执法效果得到了提升。第三,许多政法机关开始对历史欠账清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地维护,政法机关形象得到了提升。
2、办案条件和装备水平得到极大改善,政法部门满意。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后,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和装备水平得到很大改善,基层政法机关过去电话响不了,车子动不了,房子修不了,案子办不了,发票报不了的问题开始逐步解决。第一,办案条件和装备水平得到改善。装备设备的改善提高了政法部门破案、办案、审案的效率和质量。第二,干警积极性得到调动。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后,干警出差不再垫款,充分调动了干警下基层、出现场的工作积极性。第三,干警素质得到了提升。全市公检法司系统都制定了鼓励干警提升学历的激励政策。第四,政法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后,政法机关维持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有了保障,单位领导不再为经费保障问题发愁而分散精力了,一心扑在抓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上,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3、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党委政府满意。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后,提高了政法机关发现、控制、揭露、证实犯罪的能力,加大了执法力度和打击力度,清除了滋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加大了对社会面的控制,震慑犯罪减少了发案率;从严、从快、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提高了破案率和时效,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表扬。
二、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从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运行的情况来看,虽然通过专门的经费保障措施,使政法部门正常运转的经费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保障,促进了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有效打击了各种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但由于我市财政困难,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导致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在实施中还面临不少困难。
(一)财政支出缺口大
由于我市财政十分困难,是一个典型的吃饭财政,很难保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建立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后,给全市增加很大一块支出。从运行的情况来看,2006年县级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共安排政法经费 5588万元,与2005年实际支出相比,政法部门的经费增加1540万元,这对于欠发达的恩施的经济水平来讲,完全靠地方本级财政来负担困难很大。
(二)政法机关历年债务化解难
近年来,政法机关为适应工作需要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修建办公场所,普遍存在历史欠债。
三、进一步完善政法经费保障的建议
(一)立足当前,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适度加大
在现行财政体制下,我市财政十分困难,实行政法经费保障后,保障支出的财力缺口增大,单纯依靠市(县)财政解决实施政法保障的资金缺口难度很大,没有中央和省财政的专门帮助难以持久实施。因此,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的情况下,中央和省财政应加大对西部地区及不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增强西部地区县级财政实力,逐步缓解西部地区县级财政的困难。特别是应将县级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情况和经费保障情况作为重要因素,实行专项转移支付,以确保现行财政体制下,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县级政法经费保障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加强经费管理,提高政法经费使用效益
政法机关要加强经费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实行政法部门经费保障的情况下,各级政法机关更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和经费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想适应的意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盲目攀比和超前建设,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大力节减开支。政法部门之间要强化种种资源和手段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设备的使用效率。要进一步推行政法机关各部门间基础设施和装备实行共建、共享、共用的办法,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基础设施、信息、设备的综合利用率。要加强政法机关人员编制管理,下大力气清退自行增加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警力下沉,充实基层一线政法队伍,切实减轻财政负担。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法部门的财务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政法经费的支出监管,提高政法经费的使用效率,防止资金损失和浪费。要逐步建立政法经费支出绩效考评机制,设计和制定符合政法部门特点的考评指标体系,科学考评政法经费的使用效益,并以此作为安排政法部门经费的重要依据,从而促进政法经费支出效益最优化。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yishine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 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市国资局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
·市会计局认真备战第三届全国
·省财政厅厅长作词赞恩施跨越
·恩施市财政局筹措1.7亿保证
·恩施市国有资产集中营运效果
·省财政厅纪检组长来我市检查
·2007年全市财政工作要点
·财政干部学政务礼仪促建服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
·恩施市政府采购办事程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知

版权所有:恩施市财政局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1号
建设管理:恩施市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恩施州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稿信箱:enshicaizh@163.com

联系电话:0718--822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