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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市财政局将各乡镇办事处,交通系统等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后,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覆盖了包括预算内、预算外、专项资金在内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和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预算执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在有效防止单位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性资金上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规范了预算资金的管理,强化了预算执行和监督。
截止12月上旬,我市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的单位496户,累计支付金额60582万元,其中:直接支付55558万元,占91.7%;授权支付5024万元,占8.3%。(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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