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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14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刘世江、省财政厅副厅长王祺扬一行来到恩施市,就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如何更好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
刘世江一行先后到芭蕉侗族乡灯笼坝村富硒茶基地、润邦富硒茶叶有限公司、长友恩施分公司进行实地调查走访,专题座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听取了恩施市高岭药材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汇报。
刘世江认为,恩施市立足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扶持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以富民为本,全力打造 “恩施玉露”等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取得地理标志的品牌,大力培植获得绿色认证标志的富硒特色农产品,这些做法值得肯定。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农业开发政策的调整,刘世江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作为非粮食主产区的恩施,在农发土地治理项目上要发挥土地资源的相对优势,项目立项、资金要向土地规模大、实施条件好的地方倾斜,努力提高粮食自给率,为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
二是要充分发挥恩施的资源优势,走地域化、特色化的农业产业化道路,通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要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对恩施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应加大投入力度,扶持一批带动农民增收明显,项目效益好,企业成长快的产业化项目,做大做强农发项目企业,培育出新的财源增长点。
三是农发项目建设要结合地域实际,不搞“一刀齐”的立项,要根据项目区特点选择重点实施农发项目,进一步更新完善农发项目库建设。建议在土地治理项目上加大对恩施生态项目的投入,解决山区农民“行路难、饮水难”的问题,切实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一心为民谋福祉。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的新实体,既能联系市场,又和农业企业相关联,更是农民利益的紧密结合体,其在带动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有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鉴于此,农发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建议在农业产业化种植项目上让合作社引导农民按规范种植,提供符合标准的农产品原材料,既能提高农民科学种植水平,又能保证增收成效。提出农发产业化项目有偿资金使用的理论探讨:能否逐步降低直至取消有偿资金比例,将其转为国家股本,计入与实施农发项目企业有关联的合作社名下,实现通过股权分红,确保合作社农民的二次获利。(农综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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