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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发办听取恩施2008年新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题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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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若干政策及下达2008年中央财政投资指标的通知》(财发[2008]24号)及国农办[2008]128号、129号文件精神,恩施市上报的2008年新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6189万元,申请财政资金43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876万元,省级财政配套1438万元。项目分别为恩施市三岔莲花池、白果金龙坝、龙凤青堡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高岭惠农公司3600吨芦笙精深加工新建项目、九洲公司2000吨“思乐”牌肉食深加工改扩建项目、润邦公司700吨玉露茶全自动加工新建项目。省农发办于7月15日组织专家评审,申报项目全部通过。
7月17日,省人大刘友凡主任带领省、州、市三级财政部门的同志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就恩施农业综合开发新增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王建国主任对恩施项目申报进展情况给予肯定,认为各级农发办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的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且已通过省级项目评审。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指示:
1、安排国家农发办立即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论证评审,并再赴实地考察,项目投资总额不突破5000万,新增的农发项目一年确定,可分二年实施。
2、从2008年起恩施州作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创新实验区,先行在恩施市、宣恩县开展试点工作,实施时要勇于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国家办要随时跟进指导,如农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发项目建设,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治理项目等,好的经验可在全国推广。明年将在恩施州8县(市)全面实施创新政策。
3、农发项目要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抓住经济增长这个切入点,在确保农发资金性质不便的前提下,着力农发项目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产业,并注意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利用资金整合效益,推进新农村建设。
4、望恩施农发部门的同志,务实肯干,不断探索创新,将政策创新实验区试点项目做成高质量的样板项目,为农发政策调整打好基础。
5、财政部对恩施州扶持的扶贫资金5000万已下拨到省级财政,请省政府评审有关项目后,下拨到恩施州。(陈刚 郑世郡 吴新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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