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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总支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合优势,保证和促进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责任原则
实行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着眼于提高市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市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财政的各项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实行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员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把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干部目标管理,与单位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二、责任体系
党总支在市局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党总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党总支委员配合协作,齐抓共管。党支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
三目标管理要求与责任内容
(一)党总支目标管理要求与责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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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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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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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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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总支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总支党建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所属党支部党的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
、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重要部署,安排市局党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党委和市局党组交办的任务。
3
、党总支书记与总支成员经常沟通思想,互通工作情况。总支书记支持总支成员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育、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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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干部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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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机关、局属二级单位党支部班子成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市局机关和局属二级中层班子的配备,向党委提出建设,并协助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5
、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所在部门的中层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本单位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与机关工委鉴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在遵守党纪、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及时谈话提醒。党组织对党员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7
、按照党委统一要求,做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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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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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按时换届选举。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如在任期内出缺,要适时按规定增补;委员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9
、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正常换届工作、选配好基层党支部书记;根据党支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和开展各项活动。
10
、制定并执行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新党员的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确保新党员质量。
11
、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及时对党员进行奖惩;重视流动党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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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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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制定并报告总支工作的具体制度;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总支委员分工明细,职责清楚。
13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14
、坚持定期研究党支部和党员情况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考评。
15
、坚持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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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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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根据上级党委年度学习教育计划,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并落实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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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引导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财政各项工作中去,发动党员带头做好工作并为单位服务。
18
、关心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做他们的知心朋友。
19
、定期分析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并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和促进本部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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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群团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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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支持他们围绕上级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的工作岗位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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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支部目标管理要求与责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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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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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建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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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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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市局的各项决议。
2
、根据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3
、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活动方式和内容有创新,具有吸引力。
4
、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的研究、讨论和决策,党政协调配合,支委会团结协作。团结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研究、分析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单位工作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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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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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支委会定期分析、研究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计划。创新党员教育内容和形式,党员教育活动针对性强,效果好。
6
、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7
、组织所在支部的党员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本部门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8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9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10
、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按照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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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各项
党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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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学习活动,在学习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12
、“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要注重实效。
14
、党员组织生活地制度。党支部根据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交流思想,开展批语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15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党员的标准和义务,全面地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本职岗位和工作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16
、工作汇报与报告制度。党支部委员会适时向党支汇报本支部本支部的工作,每季度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党员每年要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的情况,可与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步进行了。
17
、组织发展工作制度。按照《中国工产党章程》规定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要特别重视在第一线工作的中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入党考察材料要齐全,讨论入党和转正程序要规范。
18
、参与重要问题研究制度。党支部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要经常与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领导沟通情况,对业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9
、文书立档制度。党支部要有完整的工作资料:会议记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培养对象名册,组织发展材料,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规章制度,党员活动等方面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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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发展
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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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有年度发展计划,措施落实。重点突出,重视在中青年业务骨干和优秀团员中发展党员工作。
21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22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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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思想
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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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支部定期分析群众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4
、围绕本部门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5
、关心群众,党群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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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任考核
(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各基层党组织的任期目标,每年“七一”期间进行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考核评估工作在上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在自评的基础上,由上级党委统一进行了考核、评估并进行检查验收。
(二)对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应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考评结果作为总支评先先进党总支部的依据。
(三)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列为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责任追究
(一)党总支对所属各党支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党支部书记不能胜任或不称职的,或兼职党支部书记不能履行“一岗两职”的,应及时调整。
(二)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负责,若党员发生问题,应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党总支复审,并报局党级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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