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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乡(镇、办)财政财务管理。研究制定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会同有关科室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乡镇债权债务管理。负责监管各级财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的落实。负责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经费的预算、拨付和使用监督管理。负责乡(镇、办)的工资统发。负责村级财务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村级财务及资金“双代管”;参与村级债务监管及化债工作。负责指导村级转移支付等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和落实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指导基层财经所涉农补贴资金落实到户工作;检查财政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对乡(镇、办)财经所业务工作和机构建设进行指导;指导财经所人员培训和考核。
电话:0718——8213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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